我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顺利通过
国家海事局附加审核及新增项目现场核验
3月20日至21日,国家海事局派出以王宏进局长为组长的审核组对我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附加审核及新增项目现场核验。
审核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实施细则》、《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以及学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我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附加审核,并对学院新增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和扩大基本安全培训规模资质2个培训项目进行了现场核验。审核过程分为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
审核组分2个审核小组对我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了审核。在现场审核阶段,通过抽样谈话、观测、查看记录等方式,访谈了学院领导,对学院办公室、航海系、教学工作部、培训工作部、组织人力资源部、实训管理部等6个质量管理体系部门开展质量活动的符合性、有效性和连续性进行了审核。
审核组认为,学院能够及时根据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等和船员教育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符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可操作强,各种记录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和我国有关船员教育和培训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运行持续有效,能够实现保证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的既定目标,此次附加审核及新增项目现场核验予以通过,建议审核机构予以签注。学院领导以及各受控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审核首次、末次会议。
山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赵晗处长在附加审核的末次会议上作了讲话,对我院此次顺利通过附加审核及新增项目现场核验表示祝贺,并希望我院进一步总结体系有效运行的经验,关注体系的持续改进,促进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周明顺副院长代表学院衷心感谢审核组的辛勤劳动,并表示诚恳地接受审核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将认真吸收审核组意见,制定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审核发现的不足之处,并将纠正情况报送审核机构山东海事局。